私隱專員公署:政府「狗仔隊」無違私隱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審議具爭議的議案時,為避免流會及確保有足夠數目的建制議員在席,政府一般會派出俗稱「狗仔隊」的政府人員,了解議員去向,確保政府有需要時能聯繫相關議員返回會議廳開會。被許智峯搶去手機的保安局女EO,正是負責「一地兩檢」審議的「狗仔隊」成員。許智峯昨天質疑,政府人員於立法會監察議員行蹤,收集議員出入資料,是侵犯私隱。但私隱專員公署表示,跟政府了解情況後,確認「狗仔隊」工作並無觸犯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黃繼兒指出,立法會審議的議案與政府管理社會的各項功能息息相關,故政府有責任促使立法會能適時審議議案。因此,若在執行通傳應變職務(即「狗仔隊」職務)期間所收集的個人資料與收集目的相關,且不超乎適度,所收集的資料亦只是議員在立會公眾地方的位置,並非敏感的個人資料。
他指立法會議員亦是民意代表,市民對其言行的關注度較高可以接受。若議員身處的立法會,尤其是議事廳公眾地方,並非私人空間,議員應合理地預期自己在公眾地方的舉動會被他人觀察得到。
公署認為,公職人員應在每天完成通傳應變職務後,盡快將有關議員的資料删除。公署曾就這件事向政府了解,政府已作出詳細回應,公署亦確認政府執行通傳及應變職務並不牴觸《私隱條例》。至於許智峯查閱女EO手機內容的行為是否牽涉個人資料私隱問題,公署指仍未接到任何投訴,對案情亦未能準確掌握。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涉事的女職員對事件感到震驚,情緒亦受到困擾。他重申,港府對事件作出嚴厲譴責。他會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嚴肅跟進事件,確保公職人員在執行同類型職務時受到保護。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香港是法治地方,發生如此野蠻的行為,令同事擔心及驚慌,他不會容忍,又認為所有人在立法會大樓都應受到保障,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受保障,免於擔心受到干擾或滋擾。
民建聯議員陳克勤表示,在二〇〇二年,民主黨的議員李華明曾提出港府不應記錄議員的行蹤,而其黨友劉慧卿則反對,直言「沒有任何理由阻止政府官員執行職務」。他指出,立法會行管會在上年五月就做法進行討論,而行政署當時回覆指,公職人員在議會是協助官員回應議員的查詢,人員會透過通訊器材,讓官員知道議員是否在會議廳及大樓,而有關訊息只是短暫記錄。行政署回覆指出,執行通傳應變職務的公職人員,職責只在立法會大樓公共範圍內,觀察議員是否在會議廳、會議室或立法會大樓內,以便司局長等更了解議員整體出席率,而有關資料屬暫時性質,在職務完成後會馬上刪除,不會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