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要求建筑工资发放公示 欠薪将罚停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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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度199票  瀏覽5次 時間:2009年10月09日 14:21

一位广州建筑工人在酷暑烈日下工作。高鹤涛摄

本报讯 (记者倪明 通讯员史剑)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从今年11月1日起广州将开始实施劳务分包及工人工资支付管理新规,建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在工地明明白白公示,一年内三次及以上拖欠工资的企业,将被暂停投标资格1年。

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及工人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须出示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提供的工程总合同价10%的工资支付担保保函。劳务分包企业所属工人的工资应按月发放,直接支付给每个工人。劳务分包企业与工人的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每月工资数额、工资支付具体时间。

劳务分包企业在每月发放项目管理人员、工人工资的同时,将发放的文件在工地公示栏予以公示3天以上。对查实恶意拖欠工资的,一年内两次拖欠工资的,暂停投标资格1个月,一年内三次及以上拖欠工资的,暂停投标资格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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