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城投公司在港違規發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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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城投公司在港違規發債

彭博:城投公司在港違規發債 · 信報財經新聞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又稱城投公司、LGFV)近年積極「化債」,卻傳出當中涉及違規活動。彭博引述消息稱,部分城投公司在沒有明文列載債券財務情況下,為投資者提供額外回報(extra undocumented payments to investors),涉嫌「枱底回佣」,情況更由內地擴散至香港

藉「枱底回佣」吸引投資者

據報,城投公司會以不同方式增加債券吸引力,其中一個案為發售價格提供龐大折讓,令票面息由中單位數,大幅提升至15厘或以上,而發行人提供的折讓,以顧問費方式發放予承銷銀行。報道又引述曾參與買賣的投資者稱,發行人甚至會直接向買家以顧問費用方式發放資金,參與的投行亦可能因而獲買家派發額外佣金。

彭博更引用一個城投公司、洛陽高新創匯集團(Luoyang High-Tech Chuanghui Group)的債券發行為例指出,該公司在今年6月發行10.6億元人民幣債,由於其財務實力欠佳,債券票面息8厘,但部分投行為其向特定投資者給予額外回報,令實際收益率提升至16厘。一般而言,正常債券發行會由承銷商提供低額買債折扣,投資者以價(票息)低者得放式投標,而不會收到額外收益。

上述做法有機會違犯香港證監會條例,彭博引述該監管機構表示,如果發現持牌機構操守出現問題,而且未能保持香港資本市場活動相關監管要求和守則,會有相應的監管行動。

金管局不評論個別情況,發言人強調,銀行從事債券承銷,須遵守證監會要求,有條文列明不應向投資者提供任何回佣,或把發行人提供的任何回佣轉贈予投資者。此外,就債券發售而言,資本市場中介人不應訂立任何可能導致投資者就獲分配的債券支付不同價格的安排。金管局會在日常審查工作中監察銀行有否遵守《操守準則》及其他相關規定。若發現有違規情況,會向有關銀行作出跟進行動。

惠譽解決方案旗下CreditSights表示,部分財務實力較弱的地方融資平台急需籌措資金,面對國際大型投資者未必能參與該些偏高風險的資產,或要支付額外成本吸引專門買入高息債的投機者。消息稱,今年第二季度,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在香港發行總值近33億美元的債券,而投資者所得回報,隨時較票面息高一倍,意味着地方政府未必能有效化債,反而令負債、財務壓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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