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前方最多僅可放置兩部流動裝置新規例生效

熱度0票  瀏覽0次 時間:2026年1月26日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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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前方最多僅可放置兩部流動裝置新規例生效。(資料圖片)
司機前方最僅可放置兩部流動裝置新規例生效。(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25日)起收緊車廂規管,司機駕駛時不得在前方放置超過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手機、平板及手提電腦,每部屏幕對角線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新規例明確指出,凡位於司機座椅前方的整個車廂空間,包括擋風玻璃、儀錶板及其他可放置裝置的位置,最多只可擺放兩部流動裝置。這些裝置不得阻礙司機觀察道路及交通情況,亦不可影響車上鏡子或顯示器等用作提供間接視野的設備。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1006181/司機前方最多僅可放置兩部流動裝置新規例生效?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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