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方指健身教練公布婚訊始被報警 事主否認:我無主動睇佢fb

熱度0票  瀏覽4次 時間:2016年8月17日 14:24

【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健身界名人鄭家達的卅八歲胞弟、同任健身教練的鄭家威,涉嫌於一一至一三年間摑打及恐嚇前女友案昨續審。辯方指稱女事主X在一四年八月聞悉被告公告將與現任妻子結婚,才報警指稱遭毆打;惟X否認,表示對被告結婚一事毫不知情,並指「我發誓無主動去睇佢facebook」,又指是在庭上剛從辯方處才得知被告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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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續作供指,一四年四月遭被告第三次毆打後,一直害怕而不敢報案,直至同年八月,她收到舊同事的截圖訊息,內容有關被告妻子於社交網頁上撰寫的訊息,X指放在被告家中的物品及她病歷於該訊息中被公開,她因害怕被告隨時會把她的裸照於網上公開,故找律師協助欲取回被告手上的裸照。X並補充因網頁訊息上寫有只有「兩人Sex先知」的事項,該事項是她整容手術的後遺症。香港易事泊 Hong Kong e-Services ProviderC \-Bzs)o!s8O%xZ

X母作供 指被告認毆打香港易事泊 Hong Kong e-Services Provider6mc\\ G:I g

辯方亦指,第三次襲擊事件當日,其實是X打被告,X反駁「無諗過打佢,因為佢太大隻」。X又透露自己重約百餘磅、高約一米五,而被告則逾一百八十磅、高約一米七,兩人體形懸殊。香港易事泊 Hong Kong e-Services Provider q3_+E K a#L#{7n

X作供完畢後,控方傳召X母作供,她指第三次襲擊當日,她身在內地,凌晨時分接到被告電話,要她接走X,她當時透過電話聽到X哭聲,被告並向她直認毆打X,更稱「我打死佢都仲得!」又指X「食佢嘅、住佢嘅、又借佢錢……咁有咩唔得呢」。X母當時指斥被告「簡直唔係人」,被告則威脅X母不可報警,否則會「打×死佢(事主)」,X母作供時不禁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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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DCCC 26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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