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食堂吃到虫赔50元 承包商:给食堂一次机会

熱度262票  瀏覽10次 時間:2011年10月26日 08:52

大学食堂吃到虫赔50元 承包商:给食堂一次机会

  南方网讯 记者申鹏 一名五邑大学学子发微博称,10月24日,她在邑大北食堂吃粥时,在粥里发现了一条虫子,并附上了照片。昨天,邑大北食堂承包商回应称,已赔偿了学生50元精神损失费,食堂内部也正进行整改。

  微博发图文“吃到虫”

  “给我一个理由忘记,吃到虫的杯具,给我一个理由忘记,当时有的恶心,有些虫越想抛弃却越更清晰,那最痛的回忆,是虫不在嘴边,却在我的心里。”这名邑大学生在微博上这样描述她吃到虫子时的心情,并配发了一张粥里浮现虫子的图片,但无法看清究竟是什么虫。

  因“不太想出面”,这名学生拒绝了南都记者的采访。

  针对该微博,一位网友评论道,“这件事告诉我们……以后吃东西前要看清有没异物!”还有网友则赞叹该同学,“你太有才了,把杯具换成音乐!”

  饭堂赔50元精神损失费

  邑大北食堂的承包商证实了此事。她称,事情发生在10月24日早晨,这名学生在吃“柴鱼粥”的时候,在粥里发现了一条虫子,随后找到了食堂的承包公司,“北食堂开始是要换一份新的粥给该同学,但被拒绝,该同学要求赔偿50元‘精神损失费’,食堂满足了这位同学的要求。”

  “据我的推测,虫子可能是在柴鱼里,因为每天我们要处理大量的食材,可能是员工在处理这些食材时,不小心而导致。我们赔偿这位同学50元钱,希望这件事不要闹大,也请同学们给食堂一个改进的机会。”该承包商说。

  五邑大学后勤处负责人孙老师表示,也接到了学生的投诉。“作为管理方,我们只能要求他们定期消杀虫子,执行方还是承包食堂的经营者。最近食堂员工招聘比较困难,员工流动性强,新来的员工又不熟悉操作流程,也可能是导致这件事发生的原因。”孙老师说。

  据了解,五邑大学共有南、北两个食堂,分属不同的公司承包经营。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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