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魔女」陷阱 98元美容變7.2萬
【經濟日報專訊】消費者光顧美容院試做療程,隨時墮入「靚魔女」、「靚魔男」比賽陷阱。
有女士以98元試做保濕療程,但被游說參加可以穩勝的靚魔女比賽,結果付上7.2萬元,6個月內要完成200次療程,日日做一次也做不完。有美容院在游說簽約後要求事主開心拍照,當事主要追究時,美容院以照片證明事主並無受威嚇。
消委會去年收到1,140宗有關美容服務投訴,較前年升5.5%;今年首5個月,有關美容服務投訴已錄得511宗,比去年同期上升1成。
投訴人劉小姐在美容院以98元試做保濕美容療程,職員游說她「加少少錢」參加靚魔女比賽,可免費無限次使用美容院各種美容儀器。
稱保證勝出 獎金可抵銷付費
職員強調比賽是以效果顯著度評分,投訴人皮膚較乾,療程效果將很顯著,擔保她能勝出,而冠亞季軍的現金獎分別是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足以抵銷療程價格。
劉小姐答應參加後,按職員指示交出兩張信用卡和簽署分期付款文件,她其後細閱合約時,才發現合約除價值2.2萬元的靚魔女療程外,還包括一份從未有提及的5萬元療程。
她又發現比賽必須在6個月內完成200次療程,即日日做一次都做不完。她認為此要求不切實際,加上該美容院有嚴重誤導之嫌,遂向消委會投訴。不過,美容院堅持職員在簽合約前已向她詳細解釋合約內容,拒絕退款。
由於療程由聲稱無限次使用儀器,變成6個月內完成,且有5萬元療程從未提及,涉及《商品說明條例》的失實陳述,消委會建議投訴人向海關舉報並考慮循其他途徑追討。
有男士亦墮「靚魔男」陷阱,投訴人原先以百多元在美容院試用面部美容療程,職員游說他付近5萬元參加靚魔男比賽,又指事主勝出後,獎金可抵銷療程費用。事主簽約後發現合約條款不合理,向消委會投訴。
簽約要開心拍照 證明沒威迫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美容院會以試做價吸引消費者光顧,然後推銷療程,消費者可能因而墜入陷阱。她又指有美容院在簽約時,會要求顧客拍一張開心照片,當被投訴和追討時,會用以證明沒有威迫成分。
黃鳳嫺提醒市民,不要輕信職員口頭承諾,因一旦發生爭拗就會變成「口講無憑」,對消費者不利;一些以比賽為名,推銷為實的手法,更要額外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