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市傳神秘買家謀超低價掃貨 江玉歡強調業主未補地價仍擁業權|Yahoo
宏福苑五級火|市傳神秘買家謀超低價掃貨 江玉歡強調業主未補地價仍擁業權|Yahoo
【Yahoo 新聞報道】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已經發生了兩個星期。昨日(9 日)有財經媒體報道,有神秘買家在大埔區內向不同物業代理查詢,希望收購多個宏福苑單位,並開出遠低於火災前市價的「撈底價」,被代理批評做法極不道德。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今早(10 日)在電台節目作出呼籲,指災民不論是否供斷單位,單位是否已補地價,他們都仍然是宏福苑地段的業主,而且佔最大份額。江玉歡又指,預計政府會推出優惠或恩恤方案滿足災民日後的居住需求,但政府同時應該盡快公布這些政策並不適用於災後購買單位的業主。
8 幢樓宇業主佔 99.99% 業權
江玉歡今早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根據政府文件,宏福苑的地段正式名稱為「大埔市地段第 27 號」,目前這個地段的業權份數為 25,794 份,當中有 25,792 份由宏福苑 8 幢住宅樓宇瓜分;至於餘下 2 份,江相信屬於房委會擁有,有機會是被用作泊車,「所以我懇請大家業主,雖然你們很悲痛,但是你們不要忘記,其實你們才是這塊地的最大業主。」
對於有疑問指未補地價的業主是否不擁有地權,江玉歡就解釋這些業主仍然擁有。江玉歡指,未補地價的業主負上了「產權負擔」(Encumbrance),補地價的動作就是解除了產權負擔的步驟。跟承造按揭的業主相類似,就算未補地價,仍然未完成按揭供款,都不代表他不是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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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業主清楚權益及風險:係咪真係要賣?
江玉歡說,如果在大火後仍然出現宏福苑的成交個案,只要賣家和新業主按一般正常樓宇買賣程序進行,包括到律師樓處理手續,這些仍然屬於合法買賣,受到法律保障。不過她同時表示如果遇到這些個案,「假設如果我代表業主,我就會閂埋門問清楚佢,『你係咪真係要賣?點解要賣?』」她理解業主可能非常傷心,但她必須確認業主是清楚權益和風險下作出賣樓決定,否則都是危險而且不道德,她並指自己亦不會輕易作為買家代表。
目前政府仍未公布宏福苑地段的日後方案,江玉歡指,如果真的出現了買賣個案,而政府最終決定重建屋苑,理論上新舊業主都是業權持有人,同樣可在重建計劃中作為持份者參與;但假設政府推出政策優惠,她重申政府應該盡快公布這些措施並不適用於災後購入單位的新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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