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稚子旁涉姦港妻

熱度309票  瀏覽7次 時間:2014年7月09日 14:42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一名香港女子,七年前與年輕十二載的內地男共譜「姊弟戀」並結婚。惟該段中港婚姻好景不常,夫婦在兒子出生後時常爭吵,更不時驚動警方。內地夫雖驅離妻家,但去年乘妻子一時不察並強行入屋後,涉嫌在幼子身旁將妻強姦。內地男昨否認強姦罪受審。港婦供稱經常被內地夫毆打,不但對丈夫已全沒感覺,並要靠安眠藥入睡。

  三十歲持雙程證被告在高等法院,否認去年五月二十七日在將軍澳住所強姦四十二歲妻子。本身為印尼華僑的港婦,昨在庭上辯認事發屋內相片時一度落淚。她供稱,○七年與被告結婚,兩年後誕下一子,現年五歲。她獲配公屋後申領綜援過活,婚後,被告一年會來港三次,多數住在她家。

  然而,兒子出生後夫婦常有爭拗,被告更不時毆打她,她因此於去年三至五月開始服安眠藥。她憶述事發前一天清晨,被告到她家按門鈴及不斷致電她,為免兒子被吵醒,她將門鈴電池卸下,並關掉電話,更兩度報警求助。被告雖被警察驅離,卻去而復返再拍門。她在防盜孔中看不見被告,誤以為是保安故開門,不料被告突然闖入,她為免被告傷害兒子,因此讓被告留下。

  港婦續稱翌日凌晨,她服安眠藥後與兒子同睡,「阿仔個老竇」卻突然裸露下身入房,繼而向她施暴。她當時「好憎」被告,遭強姦後,她衝入廁所沖身,並罵被告不要把性病傳染給她,被告反喝斥她連妓女也不如。

  被告其後到廚房開煤氣爐,再把火吹熄,稱要「一鑊熟」。她着被告「唔好整死我個仔」。被告先後兩次開煤氣,又握她的頸,把她推跌,她醒來已是翌日早上。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事後求助社工,獲安排住在庇護所。去年六月五日,她由社工陪同看醫生,才把事情說出,社工代為報警。被告在事發後五日返回內地,七月三十一日在落馬洲入境時被捕。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八六--二○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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