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惑貨車司機走私 裝名廠跑車胎北上

熱度138票  瀏覽39次 時間:2016年10月20日 09:12

【星島日報報道】蠱惑司機走私輪胎,駕貨車換上新的名廠跑車輪胎返內地,復更換「光頭胎」等殘舊不及格輪胎回港,估計每次可賺二千至四千元,惟罔顧安全有如「公路炸彈」,警方昨在文錦渡及沙頭角口岸展開「進擊」行動,截獲八輛違規車輛,現正向車主及司機了解案情,不排除幕後有集團操控。

  警方昨晨在邊境口岸截獲七輛輕型貨車及一輛四驅車,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全部被拖返大欖涌汽車扣留中心等候檢驗,涉事八名司機被登記資料後獲放行,警方現正聯絡車主,調查走私輪胎是否集團式犯案。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江偉銘表示,本月初至中旬,在邊境口岸已查獲二十五宗不合規格車輛,發現部分輪胎竟隨便使用其他車種的螺絲帽,故未能鎖緊,安全成疑,相信公路發生的飛轆意外與此有關。

  新界北交通部昨晨九時在文錦渡及沙頭角出入境管制站,展開「進擊」行動,截獲八輛中港車牌的貨車及四驅車,發現其中一貨車後軸四輪中,兩個內胎空置,相信卸下走私新輪胎後,索性不補回便返港,以便在口岸附近車場,再裝上新胎走私。

  江稱,亦有貨車裝上私家車輪胎,而且是「光頭胎」行車,另有貨車裝上全新跑車胎返內地,包括米芝蓮(Michelin)、B.F. Goodrich等名牌,不過輪胎太大凸出車身外,在馬路行走會造成嚴重車禍。

  他又表示,日本及德國等名廠輪胎在內地受歡迎,而進口稅率高達五成,中港售價相差由五百元至一千元不等,有利可圖,不排除有中港司機走私,以一車四個輪胎計,每次可賺二千至四千元。根據條例,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非法改裝車輛,最高可判監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被查獲隨時得不償失。

  香港汽車進出口商會會長羅少雄指出,輪胎是掣動系統之一,而大小和「胎氣」影響車的乘載力,駕駛不合規格車輛,風險大隨時發生意外,對己對人都非常危險,而且出事一定不獲保險賠償,亦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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