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1.77億人民幣 工行前副行長張紅力判死緩

熱度12票  瀏覽0次 時間:2025年2月20日 11:31

【on.cc東網專訊】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19日)一審公開宣判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紅力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他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張紅力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張紅力2011年至2022年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1.77億餘元人民幣(約1.9億港元)。

法院認為,張紅力所為已構成受賄罪,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判處死刑。鑑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頂:2 踩:0
對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當前平均分:-3 (3次打分)
對本篇資訊內容的質量打分:
當前平均分:-3 (2次打分)
【已經有5人表態】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