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人執$100 模扮物主「據為己有

熱度492票  瀏覽69次 時間:2014年9月17日 12:14

【晴報專訊】「地上執到寶,問天問地攞唔到」?一名少女目睹有人在地上執起一百元後,訛稱是物主,「拾遺者」因此將錢「交還」給她,少女在fb講述來龍去脈,遭網民大力抨擊「無品」。惟少女反指網民誹謗需反省,直言無懼起訴。

一名樣子標緻的少女(小圖)在fb帖文指,在街上看到前面的男子執到一百元,認為被人捷足先登,感到心有不甘。於是向該男子自稱是物主,成功「取回」一百元,並揚言,「儲蓄又咗100蚊……我覺得呢個唔係錢嘅問題,而係成件事好好笑,所以明天就會捐咗呢100蚊。」

不過,網民卻炮轟她是港女中的極品,先後有200多個留言聲討,有網民指,「100蚊港女呢個朵真係美化咗你」,形容事件並非錢的問題,而是人格出錯兼「腦殘」,「你的素質如何,你的日子也必如何」;亦有曾經路不拾遺的人擔心這是救命錢,留言說:「可能物主就係靠這100蚊食幾日飯」;亦有人希望事主認錯。

回應:難道你們有車唔搭 有嘢唔食

不過事主並無歉意,在fb逐一留言反駁網民的指摘,「你哋咪又係網絡英雄,講到自己咁清高。難道你們會有車唔搭,有嘢唔食。」對於有網民聲稱已報警,她留言回應:「我依家好驚啊,驚你哋拉我唔到。」

事件愈演愈烈,該少女迅即被網民「起底」。據稱她名為Ceci,是雜誌模特兒,去年已簽約成為歌手藝人,fb上亦有她任模特兒的硬照。

另外,基於Ceci在fb的工作欄填寫曾在馬會任職,有網民揚言要向馬會投訴,馬會向本報證實接獲投訴,正跟進調查,暫未確定她是否員工。

拒正面認錯 稱被網絡欺凌

本報聯絡到Ceci作回應,她直言自己是網絡欺凌受害者,「我唔係好介意人地點講、點睇,識我嘅人會了解我,但我唔希望有下一個受害者。其實咁多人留言,有幾多個會交去警署」,她又指希望批評者能反省。

被問及該100元最終有否捐出,以及會否認錯,她並無正面回應,僅稱人誰無錯,又指會笑看人生,「好多地方都可以捐錢,但一定唔會畀乞丐」。至於會否擔心因拾遺不報而犯法,她批評這是網民誹謗,「令我事業受影響」。

拾遺不報或犯盜竊罪

城大犯罪學家黎定基表示,現今社會吹噓物質主義,缺乏誠信、公義及同理心,令不少年輕人認為有錢便可買到快樂,造成貪念卻不知道其嚴重性,因而釀成大錯。

他續說,社會上的錯誤觀念,從上而下對年輕人造成反面教材,「大嘅都係咁,細嘅變成一樣」,他認為父母及學校要注重身教,「學校講求學分,學生為了高分,有資料都唔跟同學分享,無咗互相交流學習的心態」,難免有些人會出現高分低智的情況。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如拾獲他人財物後,沒有即時交還物主或報警,可被視為盜竊罪。如成功起訴,會留有案底,最高可判處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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