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麻女遭父勒斃 死前哀求「放了我吧 我會聽話」

熱度385票  瀏覽0次 時間:2017年11月28日 09:23
腦麻女遭父勒斃 死前哀求「放了我吧 我會聽話」

【星島日報報道】黑龍江哈爾濱香坊區一名姓李男子,育有一名16歲患上腦性麻痺的女兒。由於對治療感到絕望,終在4月10日晚用電線勒斃親生女兒,事後向警方自首。當地法院上周五作出裁決,判以15年有期徒刑。

李男4月11日上午向哈爾濱警方表示,在家中將女兒勒死。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房內有一名女子躺在牀上死亡,於是將李男帶回派出所調查並拘留。

據了解,李男的女兒一歲多時,被醫院確診為腦性麻痺。李男與妻子多年來帶著女兒四處求醫,情況雖然有些許好轉,不過孩子的生活仍不能自理。李男有酗酒問題,在女兒8歲時與妻子離婚,往後雖然再婚,但因為酒精成癮問題再次離婚。最後他在哈爾濱找到一份工作,並把女兒接來一起生活,但隨著女兒長大,也開始有些爭執。

李男表示,行兇當晚,想到工資根本負擔不起女兒的醫療費用,而且一名美國教授已明確向他表示女兒「無法治療」,加上與月兒有爭執,對未來感到絕望。於是狠下心用電線勒住女兒的脖子。

李男回憶起當時情況數度哽咽,他無法忘記女兒死前曾向他哀求放了她,又表示以後會聽話。不過李男當時沒有心軟,最終還是勒斃了女兒。

李男翌日致電第二任前妻講述事件,並報警自首。法醫事後證實,李男的女兒確實是因為頸部遭勒緊,導致窒息身亡。

法院認為,李男曾為女兒積極救治疾病,離婚後還獨力撫育女兒8年,考慮到本案是家庭成員之間,在共同生活過程中發生的犯罪,被告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自首成立,當庭有悔罪表現,可對其依法從輕處罰。法庭當庭宣判,李男犯下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被告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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