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大火災民索償路崎嶇 保險理賠如講數 斥精神虐待二次傷害
大埔大火災民索償路崎嶇 保險理賠如講數 斥精神虐待二次傷害
【on.cc東網專訊】大埔宏福苑大火至今(27日)已過去一個月,但疑有已購買保險的居民至今仍未得到保險索償。據網上社交媒體貼文指,有購買保險的宏泰閣災民梁小姐,其家居保的保額達120萬港元,但在火災後家園盡毀,申請賠償時卻遭到保險公司以「精神虐待」的方式去處理,例如被要求印實體表格進行索償,亦被職員挑剔其地址寫錯,要更正才可進行理賠等,形容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好仔細」,強迫她觀看火災前家居的相片,「要回憶番失去嘅家園面貌,作為證據逐一理賠」,斥有關做法有如要災民受刑。
貼文稱,梁小姐在進行理賠時保險公司更與她「講數」,例如保險條款列明首飾、黃金(jewellery、gold)會受保,但保險公司講數時卻指金器、現金不受保,又指「手袋都包埋已經好盡」。另外,保險公司的職員最初更稱家居保險的賠償上限只得24萬港元,梁其後翻查保單條款,家居物件的賠償額並無總額上限,貴重物品的每件賠償額為保額2%,即2.4萬港元,總賠償額則為20%,即24萬港元。
貼文指,梁小姐再與職員理論,保險公司職員才澄清家居保險的賠償額為120萬港元,叫她如常遞交索償申請。貼文稱,梁居所被燒清光本身已是一次傷害,申請保險索償時又要與保險公司理論,「小物件又要爭拗,理賠人員解說保單條款不清」,指是二次、三次傷害,她又提及不少保險公司對災民以全損的規模進行賠償,甚至100萬港元都直接賠償,毋須單據證明,處理手法差異令梁小姐倍感精神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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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又稱,梁小姐指居民賠償少了最多生活困頓,有工作仍可生活,但如受保人身患重症,每1分1秒都是生命競賽,保險公司延誤、找條款、文字遊戲,損失的便是生命,直言是「殺人」。期望以自身的經歷警世,要慎選保險,切勿因宣傳及品牌效應就盲目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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