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被棄燒烤場 藏簡體字條

熱度195票  瀏覽3次 時間:2016年12月06日 12:42

【經濟日報專訊】一名出生僅半年疑有腦癱的殘障女嬰,被人遺棄於西貢早禾坑一偏僻草地,一名食環署外判工往如廁時聽見女嬰哭聲,救回她一命。女嬰身上有一個利市封,內有一張以簡體字寫上「5月腦癱」的字條,不排除是內地嬰。

社署回應稱,警方會將女嬰個案轉交社署跟進,若無法聯絡其父母,有可能會安排領養(見另文--兒童被遺棄 社署3年接百宗)。

無傷痕清醒 字條寫「5月腦癱」

昨午近2時,一名姓林食環署外判滅蟲男工人,駕車前往工作期間人有三急,駛至附近西貢早禾坑碼頭對開停車場,走到燒烤場的廁所解手;其間,林聽到嬰兒的哭聲,發現嬰兒躺在近山邊位置草地上,附近卻無成年人,懷疑有人棄嬰,大驚報警,因怕地上有蛇蟲鼠蟻傷害女嬰,故將她抱至燒烤場餐桌上。林事後稱:「好彩發現得早,這兒附近都沒甚麼人!」若無人發現,恐女嬰餓死或凍死,甚至成為野狗、野豬或大蟒蛇的糧食。

救護員到場,初步檢查後相信嬰兒為女嬰,表面無傷痕,清醒,立即送院到兒科病房檢查。警方正調查事件,暫列棄嬰跟進。

黄大仙刑事(調查)總督察王爾威表示,該名女嬰約數個月大,身穿粉紅色背心、黃色衫、綠色褲,以淺藍色嬰兒被包裹,懷有一個利市封,內藏一張以簡體字寫上「5月腦癱」4字的字條。警方正追查其父母。他強調上址位處偏僻,相信棄嬰人士必須駕車或乘坐公共交通到現場,呼籲司機或乘客提供資料。警方事後一度派出搜索犬到場協助追查證物。

警曾接神秘電話 疑女嬰父

消息指,在姓林男工人報案前,警方999報案中心接獲一個神秘電話,一名男子以本地口音講出女嬰棄下位置,警方懷疑是女嬰父親,正設法追查其下落。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6條訂明,任何人非法拋棄或遺棄不足兩歲的兒童,以致該兒童的生命受到危害,或健康蒙受(或相當可能蒙受)永久損害,即屬犯罪,如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監禁10年,如經簡易程序定罪,則可被判監3年。即使沒有向兒童直接動武,亦可能干犯此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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