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堆尋錢:工會反對做法 憂尋物要求接踵而來
【on.cc東網專訊】食環署今次「破例」協助物主在垃圾堆中尋回失物,似乎帶來一個「美滿結局」,不過有工會卻反應此做法,指出「摷垃圾」已超出清潔工的職責,即使工友感厭惡及難受,在上司要求下只能「被迫」服從,同時擔心先例一開,同類尋物要求會陸續有來,無形增添工友工作壓力。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形容今次署方做法罕見,直言:「從來唔會咁做,第一次聽聞!」她指出,食環署經常接獲市民或經警方轉介,有關遺失財物的求助,一般做法是會先向事主查詢遺失地點及涉事垃圾桶的確實位置,再向該區職員了解,例如「問吓倒嗰時有冇見到嗰樣嘢」,再追查是否已送到環保斗或堆填區,一般已「入斗」的垃圾不會再卸下。
對於工友被要求「摷垃圾」,李坦言雖為事主可以失而復得感高興,但並不認同此種做法,認為此要求是超出工友的工作範圍。她指食環署清潔工主要分「掃街」、駕駛垃圾車及在垃圾站當值等幾類,惟工友無故被要求調派往堆填區,翻摷海量其臭難當的垃圾,並在裡面尋找物品,定會令工友難受及不願意。
李指出,大部分清潔工均由外判承辦商招聘,承辦商工作範圍包括食環署的「指派工作」,因擔心影響下次投標,故一般不會拒絕食環署,最終食環署「攞威」,卻苦了工友,一方面要工友承受此類厭惡性工作,同時令他們的工作量增加,李亦擔心一開先例,日後工友要面對更多同類要求。
過往警方曾為蒐證,派出大批警員到堆填區搜索,2014年6月,一名印傭疑將初生嬰兒拋棄,警方相信嬰屍已隨垃圾被移送往屯門新界西堆填區,重案組探員聯同卅名機動部隊警員,穿上全狹防護裝備,在堆填區翻開垃圾搜索,惟在歷時四小時搜索後無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