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年初參選新東補選獲得6萬多票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被選舉主任裁定其新界東立法會選舉提名無效。律政司長袁國強強調,選舉主任已清楚解釋梁天琦參選立法會提名無效的理據,強調有關理據具備法律基礎。
袁國強表示,若一個人不擁護《基本法》,就很難符合相關法律的要求,即在任職前宣誓擁護《基本法》,在此大前題下,選舉主任根據相關的選舉法例,有其法定職能、法定職責和權力,決定候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包括簽署聲明確認維護《基本法》。不過,即使候選人簽了聲明,選舉主任仍要審視所有相關情況,包括一些公開資料,以決定有關聲明是否在法律上有效。
至於梁天琦獲准參加今年2月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袁國強回應,梁上次參選時沒有清晰提及港獨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