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拒遷出舊單位 房會入稟追佔用費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房屋委員會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一名不願遷出舊單位的老翁佔用費四萬多元,老翁不服有關追討,昨出庭抗辯,稱新居引致皮疹,故拒絕調遷,更批評房委會沒有分配合適單位,案件今日續審。
申索人香港房屋委員會指,被告符祥國原居住於觀塘和樂邨,於前年獲特別調遷,與兒子及媳婦遷至深水埗榮昌邨單位;惟被告接受新居後仍霸佔舊址,未能在限期前交出舊居單位,申索人遂向被告發遷出通知書。申索人於去年十月收回和樂邨單位,並申索前年十月十七日至去年十月二十日的佔用費等,合共四萬一千九百五十七元。
被告符祥國稱,原本獲悉分配新單位很開心和感恩,但新居導致他及媳婦皮膚敏感,出現皮疹,更懷疑與去年爆發的鉛水事件有關,故不調遷入伙,繼續留在舊居。他又認為申索人應協助他解決問題,分配合適單位,而非罰他相當於三倍租金的佔用費。根據申索書表示,被告現時已搬入榮昌邨新址居住。案件編號︰小額錢債二四六四二——二○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