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表律政司控陳松青、為黃之鋒及黎智英辯護 資深大狀夏偉志離世
曾處理無數大案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Graham Anthony Harris SC),今日(11 日)傳出死訊,享年 75 歲。Liberty 大律師事務所在網站上發表訃聞,對他的離世表示無比沉痛,形容他是幾代法律從業人員的無私導師。夏偉志加入過律政司,曾參與檢控佳寧案主腦陳松青,九七前離任,其後創立 Liberty 大律師事務所。由他代表上庭辯護過的被告,包括白韻琴、陳裘大、林炳昌、謝瑞麟、楊家誠、郭炳江、黃之鋒、李柱銘及黎智英等等。
剛獲大律師公會頒授終身會員榮銜
Liberty 大律師事務所今日宣佈,事務所的聯合創始人夏偉志已不幸去世。訃聞稱,身為香港大律師公會的基石,夏偉志是一位孜孜不倦的辯護律師,一位備受尊敬的同事,也是幾代法律從業人員的無私導師。他的智慧、幽默以及對正義的堅定追求,在自由律師事務所和整個香港法律界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
香港大律師公會剛於上月(2 月)才向夏偉志頒授終身會員榮銜,以表揚他對香港執行司法公義及培育年輕一代大律師方面的貢獻。新聞稿指出,夏偉志是極為出色的檢控者及辯護者,執業範圍非常廣泛,擅長刑事法,尤其白領罪案及規管事宜;他頂尖的訟辯技巧廣為人知。他在香港和英國執業期間,曾指導超過一百名實習大律師,桃李滿門,可能是最多徒弟的資深大律師。
延伸閱讀
根據 Liberty 大律師事務所簡介,夏偉志於 1975 年成為英格蘭及威爾斯認許的大律師。至 1984 年 1 月獲委任為香港律政司的檢察官。他首先加入了刑事檢控科,不久借調為廉政公署的內部法律顧問,一直至 1985 年晉升為高級檢察官而需回到刑事檢控科處理主流的案件,亦於這時候成為香港認許的大律師。
「精英小組」成員 檢控白領罪案
1986 年,夏偉志加入當時律政司的商業罪案組,屬於專門負責進行檢控嚴重貪污及白領罪案的精英小組,他一直留在該組擔任副首席檢察官(顧問),直至 1995 年離開政府成為私人執業的大律師。
2003 年 12 月,夏偉志和金力生資深大律師共同創立了 Liberty 大律師事務所。至 2011 年,夏偉志晉升為資深大律師。除執業外,亦廣泛教授各方面的刑事法及訴訟程序。他經常於香港律師會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香港大律師公會的進階法律教育課程及香港大學擔任講者,亦為數家國內大學的客席講師。
任職檢察官期間,夏偉志曾處理轟動一時的佳寧集團案,作為檢控集團主席陳松青的控方代表。案件後來改編成電影《金手指》,由梁朝偉飾演程一言,原型人物正是陳松青;影片橫掃香港電影金像獎多個獎項,包括最佳男主角。而案件本身糾纏十年後,陳松青終於被判兩項串謀訛騙罪成立,在 1996 年中秋節當日判處入獄三年。
離開律政司後,夏偉志接手過多宗廣受社會關注的案件,包括歌手陳奕迅父親、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的貪污案。陳裘大被指收受承建商及供應商 300 萬元賄款,在 2004 年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 11 項控罪成立,判監七年,並須歸還 260 萬元賄款。他其後上訴得直,案件於 2006 年重審後,維持其中九項罪名成立,但其中涉款 150 萬元的控罪則脫罪,陳裘大最終入獄六年,須向房委會歸還 104 萬元賄款。
至近年,夏偉志曾先後在兩宗非法集結案中,代表李柱銘、何俊仁、黎智英及黃之鋒。2019 年 8 月,李柱銘、何俊仁及黎智英等七人被指參與「8.18 流水式集會」,被判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而黃之鋒則在 2020 年出席維園六四集會,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