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入境新加坡被拒︱湯家驊指政治罪行不得移交 以「國家利益」拒絕是中間落墨︱Yahoo
【Yahoo 新聞報道】遭港府懸紅通緝、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上周六(27 日)入境新加坡時被拒,遭拘留 4 小時。他昨日(28 日)早上被新加坡當局送回往三藩市的航班。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涉及政治罪行或具政治背景的疑犯,根據聯合國模範條約及香港法律均不得移交,而羅冠聰相關罪行並不在港星移交疑犯條約的清單內。
湯家驊認為,雖然國際間一般遵循政治罪行不移交的原則,但過去亦有美國、加拿大及菲律賓等案例未有遵從,包括孟晚舟案件及杜特爾特案件。
他續指,新加坡以「國家利益」為理由拒絕羅入境,可視為一種政治上中間落墨的處理方式,既避免得罪英國、美國,也不會令中國及香港不滿,「這總比一些國家有利時便要求他國尊重聯合國指引,不利時便視指引如不見好。」
港府呼籲羅回港自首
羅冠聰於 2021 年獲英國難民身份,現持有英國難民旅行證件,並持簽證抵達新加坡,但最終被拒入境。羅冠聰表示,他當初有收到簽證,理所當然期待能夠入境,「我認為拒絕入境的決定是出於政治原因,儘管我不確定是否有例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部力量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其中。」
新加坡內政部向《海峽時報》證實,以不符國家利益為由 (not be in Singapore’s national interests),拒絕羅入境。中國外交部回應事件時稱,各國有權自主決定出入境安排,並形容羅為「反中亂港分子」。
港府重申,羅冠聰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通緝,呼籲他停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回港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