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熱話:輪椅姨姨的堅持 報警拉普通話乞丐
【on.cc東網專訊】內地丐幫近年活躍於港九各區,無論鬧市還是屋邨亦無一幸免,市民除了飽受滋擾之外,難道就沒有辦法主動出擊?昨晚(18日)深水埗就有一位坐輪椅姨姨疑不滿一名操普通話的傷殘行乞大叔,決定報警,即使姨姨行動不使,仍堅持要到警局落口供,舉報丐幫。
昨日(18)傍晚7時許,在深水埗鴨寮街有一名輪椅姨姨報警指發現有大陸人行乞,警察接報到場,目撃者陳先生稱看見一名操普通話的傷殘大叔被警員帶走,而如要指控該人行乞,行動不便的姨姨需要跟警員回到警署落口供,但她依然堅持等候警車接送她到警署。該目擊者其後在Facebook專頁「生於亂世」撰文講述事件,又指「若其他香港人也有輪椅姨姨的堅持,決心舉報雙程證乞丐,香港便不會成為雙程證乞丐的天堂。」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市民若持有行乞證據,如拍下行乞過程片段,即可報警處理。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228章26A及26B條,任何人到處流浪,或在任何公眾地方、街道或水道乞取或收取施捨均屬犯罪,初犯定罪後可處罰款$500及監禁1個月。而如果乞丐持旅遊証件入境,則違反《入境條例》( 第 115 章 ) 第41條,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不少網民認同姨姨的做法,大呻內地丐幫擾民,但大部分人因為怕麻煩而不願意處理,問題只會日益嚴重。亦有網民不了解報警程序,擔心指證他們費時失事。
警方發言人證實,於昨日(18日)晚上約7時接獲一名58歲女子報案,指有一名55歲持有香港身份證男子在深水埗港鐵站對開行乞。經調查後,拘捕該名男子,涉嫌行乞。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網民有話說
Benny To:之後乞兒被釋放,姨姨被消失。
陳一晴:都幾奇怪,差人都有眼見到有人行乞,點解仲一定要有證人指證?
Mark Lawrence AU:除乞兒,仲有假和尚一定唔好畀。
Man Lai Choi:又係嘅唔係警察唔做嘢,其實案件中算係雞毛蒜皮,先要開File又要等CID落口供如果撞啱有幾單case分分鐘要等兩個幾三鐘頭先走得。
生於亂世:輪椅姨姨好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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