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變雙非童宿舍 1屋21床月入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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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變雙非童宿舍 1屋21床月入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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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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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寄宿學童正在港就讀小一,被問及寄宿生活是否愉快,他只擰擰頭。

深圳的中介公司,職員推銷來港升學及寄宿深受內地家長歡迎,家長可爭取時間工作,子女亦可享用更好教育資源。職員稱開業至今十三年已安排超過四萬人來港,又展示多間名校的簡介,指無論由幼稚園到大學,津貼或直資學校都能代為張羅,「小朋友要先跟我們面試,我們看過他的成績和個性,才能幫他選一間合適的學校。」收費則按學校類型劃分,公立學校收費一萬三千八百元人民幣(約一萬六千多港元),私立則需一萬八千八百元人民幣(約二萬一千多港元),「很多間很難進的幼稚園跟國際學校,我們都送上去了!」

違床位條例 涉違託兒例 促政府檢討

「依家係大學生去外地留學嘅小朋友版本!但太早分開生活,小朋友可能會有成長問題,由受薪阿姨照顧始終同親人唔一樣,如非必要,唔應該搵呢啲寄宿。」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直斥,細過六歲的小朋友未必有自我照顧能力,而且此類宿舍學童眾多,有一定危險性,同時會令親子關係疏離,對小朋友的心靈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並不建議家長送小孩前往。他又認為目前私營宿舍規管不足,是立法時未有考慮到現時商業模式,建議定時檢討條例。

根據《床位寓所條例》,任何居住單位內有十二個或以上根據租用協議出租的單人床位,必須持有有效牌照,否則可被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網頁顯示,該單位未持有床位寓所牌照,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營運者已涉嫌非法經營床位寓所。但十二個床位以下的私營託管未受規管。社會福利署回覆,根據法例,任何處所慣常地同時接收超過五名未滿六歲的兒童,照顧、監管及慣常地提供夜宿需註冊幼兒中心,否則可被判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過去三年,該署沒有接獲有關投訴,亦沒有執法數字。

教育局發言人則指院校、組織或機構於任何一天向二十人或以上,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八人或以上提供幼兒、幼稚園、小學、中學或專上教育或任何其他教育課程,須根據條例規定註冊或臨時註冊為學校。

文:陳綺雯/圖:甘偉倫



" style="margin: 0.8em 0px 0px;">在港讀書的雙非學童數字高企,安排他們入學、住宿的「一條龍」生意愈做愈大。本報直擊介紹家長送學童來港的升學中介,聲稱多年來已保送逾四萬人來港;千萬豪宅私營學童宿舍,設有廿一個床位,最多可供十六名學童留宿,涉非法經營床位寓所,月入約二十五萬元,更不諱言正物色新宿舍擴張業務。

「現在床位很緊張,負責人想找多個單位再安排。」牛池灣豪宅單位內,擺放多張碌架床,自稱為宿舍生活導師的黃女士(化名)表示,平日和另外三位同樣操普通話的女士及一位菲傭,合力照顧共十六名六歲至十多歲學童,指導功課及督促溫習。

千呎三房戶 塞滿碌架床 每童收萬六

記者佯裝家長參觀,宿舍為三房兩廳單位,面積逾千平方呎,三個房間擺放共八張碌架床,導師則睡在窗台床鋪及三張碌架床下拉出的單人床。客飯廳擺設猶如補習社,放置三個大書櫃及三張長枱,每名學童被分配座位放書包、食飯及做功課。黃多次保證寄宿學童不會不習慣,又指孩童適應力強,有學童已由三歲寄宿至六歲;家長可於假日接學童回家,或留在宿舍由導師帶到平台、會所或附近公園野餐及打籃球等。不過,當記者問其中一名學童寄宿生活是否愉快,學童淚珠盈眶搖搖頭。據悉,該公司目前至少經營三個雙非宿舍單位,共招收逾五十人,每周五日及七日月費分別為一萬三千港元及一萬六千港元,估計上述宿舍單位月收約廿五萬元,三間宿舍每月收入更可達八十萬元。

該公司在內地與不少升學中介掛鈎,記者到訪其中一間位於深圳的中介公司,職員推銷來港升學及寄宿深受內地家長歡迎,家長可爭取時間工作,子女亦可享用更好教育資源。職員稱開業至今十三年已安排超過四萬人來港,又展示多間名校的簡介,指無論由幼稚園到大學,津貼或直資學校都能代為張羅,「小朋友要先跟我們面試,我們看過他的成績和個性,才能幫他選一間合適的學校。」收費則按學校類型劃分,公立學校收費一萬三千八百元人民幣(約一萬六千多港元),私立則需一萬八千八百元人民幣(約二萬一千多港元),「很多間很難進的幼稚園跟國際學校,我們都送上去了!」

違床位條例 涉違託兒例 促政府檢討

「依家係大學生去外地留學嘅小朋友版本!但太早分開生活,小朋友可能會有成長問題,由受薪阿姨照顧始終同親人唔一樣,如非必要,唔應該搵呢啲寄宿。」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直斥,細過六歲的小朋友未必有自我照顧能力,而且此類宿舍學童眾多,有一定危險性,同時會令親子關係疏離,對小朋友的心靈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並不建議家長送小孩前往。他又認為目前私營宿舍規管不足,是立法時未有考慮到現時商業模式,建議定時檢討條例。

根據《床位寓所條例》,任何居住單位內有十二個或以上根據租用協議出租的單人床位,必須持有有效牌照,否則可被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網頁顯示,該單位未持有床位寓所牌照,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營運者已涉嫌非法經營床位寓所。但十二個床位以下的私營託管未受規管。社會福利署回覆,根據法例,任何處所慣常地同時接收超過五名未滿六歲的兒童,照顧、監管及慣常地提供夜宿需註冊幼兒中心,否則可被判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過去三年,該署沒有接獲有關投訴,亦沒有執法數字。

教育局發言人則指院校、組織或機構於任何一天向二十人或以上,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八人或以上提供幼兒、幼稚園、小學、中學或專上教育或任何其他教育課程,須根據條例規定註冊或臨時註冊為學校。

文:陳綺雯/圖:甘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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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呎雙非宿舍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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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飯廳擺設猶如補習社,只放置書櫃及長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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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介公司職員指來港升學及寄宿深受內地家長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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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士多次保證寄宿學童不會不習慣,又指有學童已由三歲寄宿至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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