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函中學校監 促防止非法社團滲入

【星島日報報道】保安局局長日前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教育局向全港中學校監發信,呼籲學校防止非法社團滲入,學校切勿借出校舍助長「港獨」,同時應警惕學生切勿加入、參加或資助非法社團,以免涉及刑責;學校須防止有個別團體或人士,在校園內向學生宣傳「港獨」主張,保障學生免被誤導而參與違反《基本法》活動;當局同時援引《教育規則》條文,表明當局可限制校內活動。香港中學校長會署理主席鄧振強形容做法罕見,「對師生來說,當局是說明有一道紅線,任何人都不能超越。」
教育局在政府刊憲宣布香港民族黨為非法社團當日,向全港中學校監及辦學團體發信,解釋香港民族黨已被禁止運作,是一個非法社團。當局提醒學校防止有人濫用學校平台和資源推動「港獨」主張或活動,要求校方切勿租借校舍或設施予非法社團或其成員進行活動,亦要警惕學生切勿加入非法社團,參與活動或提供資助,以免涉及刑責。當局重申「港獨」不符合本港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牴觸國家對本港既定基本方針政策。
學校須秉持專業操守,防止有個別團體或人士,在校園內向學生宣傳「港獨」主張,保障學生免被誤導而參與違反《基本法》活動,學生如有「有任何錯誤和偏激的觀念」,校長與教師應加以導引,並通知家長一同處理。信件亦援引《教育規則》第98(1)條,指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如認為任何授課、教育、娛樂或活動,對學生福利或一般教育有損害,均不得准許在學校或課室進行。
香港中學校長會署理主席鄧振強坦言,當局直接致函中學校監較為罕見,相信學校比照處理黑社會滲透校園的方式,處理相關非法社團,比如有學生受滋擾會報警處理,亦會告知學生參加非法社團有刑責等後果,「對師生來說,當局是說明有一道紅線,任何人都不能超越。」他指,當局今次援引《教育規則》條文,以往有學校以師生辯論賽討論「港獨」,日後料會絕迹,「否則學校被質疑是假借活動宣傳『港獨』。」
鄧振強認為,校長及前線教師難免感到壓力,「同事一定會問:哪些可以講?哪些不可以講?如果學生提到『港獨』,似乎最標準答案就是:違反《基本法》。」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學校應在不受外界影響下,讓老師有空間以專業態度和方法處理教學,外界團體不應以學校作為政治煽動的場所,或干擾學校正常運作。
教育局回應指,保安局局長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可能涉及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當局相應致函學校提醒有關事項,而學校與家長均希望學生能在安全、有秩序及專業教學的環境下學習,免受政治及紛亂干擾。強調當局會教導學生及年輕人,正確認識《基本法》、國家及歷史,以及甚麼是不正確或違法、甚麼行為對本港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