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争取两三年内实现中央部门预算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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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度119票  瀏覽6次 時間:2010年1月01日 10:16

徐多 王旭

国务院在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的落实审议意见报告中,提出将继续推动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争取再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所有的中央部门预算都向社会公开。

每年的“审计风暴”都会带出一个问题:财政预算什么时候公开?如今,这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向记者表示,公众已经呼吁了多年,目前部门公开预算的时机已经成熟。

“再用两三年的时间来推动,我认为是合理的安排。如果结果是好的,部门预算最终能够公开,两三年时间公众可以等。”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李德涛表示。李德涛在2009年发起的有关预算公开的两件事都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年10月,回应李德涛要求公开预算的申请,上海市财政局以“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同月,回应公民李德涛的申请,广州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布了114个部门预算。

预算如何公开

政府部门预算公开,到底应该由谁来主导和推动?对此审计署财政审计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推动预算公开的主体应该是多方面的,审计部门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国务院和人大都在推动这件事情。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部门预算涉及到所有部门,是否公开是由国务院确定的。

预算要公开,那么应该如何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以何种形式公开,也引发了社会的关注。马海涛对记者表示,中国的预算改革只能是渐进式的,不可能像一些人所预想的那样一步到位。他个人认为,预算透明也不能完全透明,有的也不可能透明,比如国防开支和外交开支就是如此,因此要把握一个“度”。但涉及到民生问题,比如教育、卫生事业等部门预算就应该完全透明。

李德涛对记者说,从预算公开到预算编制公开,是将来发展的方向。预算编制公开,就是让民众看到预算的编制过程,让他们有机会参与进来进行讨论和监督。也就是说,民众不单单要看到预算的最终结果,还要监督它产生的过程。“当然,这是下一步的事情。目前的问题是,他们连结果也看不到。”

关于预算公开问题,更为完善的立法才是最彻底的解决方案。我国的预算法从1995年开始施行,十几年过去,其中并无公开预算的规定。只是在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涉及公开预算的要求。李德涛认为,预算并非政府部门的秘密,在修订预算法时,应该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必须公开预算。马海涛也表示,公开预算的内容应该被写入,只是目前预算法修订的进度比较慢。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预算资金是人民的钱,政府只是负责管理,预算公开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

该负责人说,其实近年来我国的预算公开正在逐步推进。目前每个月的财政收支情况于次月就向社会公布,这就是预算公开的体现之一,而在最初这些数据要求保密3年。再有,2009年的预算报告将基金预算写入,也是预算公开的进步。“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预算公开到什么程度,都是有条件的,需要逐步推进。预算公开需要各种条件的配套,要考虑到各种技术条件和体制条件。”该负责人表示。

楼继伟的改革

2009年12月,审计长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时称,争取在3年之内做到中央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而在此之前10年,中央各部门甚至无需编制预算。

如果说推动部门预算公开的政府之手源自刘家义,那么推动部门预算编制的政府之手则出自楼继伟,时任财政部常务副部长、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999年之前,政府部门资金不仅仅来自预算内,预算外也资金不菲,甚至还有“预算外的预算外”资金。同时,一个部门可以存在多个户头。通常情况下,不同的副部长负责掌管不同的户头,这导致整个中央部门的资金状况,除了部长本人和财务司司长,其他人都说不清楚。

部门厚厚的账目,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之时,会和如意金箍棒一样,瞬间缩水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只能看到一个粗粗的“大数”,至于“大数”之下,则一片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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