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無業女阮絲敏,日前於羅湖入境時,因沒有身份證明文件而被警方調查,她疑向警方謊稱自己於5年前被人灌醉帶返內地,之後於內地被禁錮、虐打及逼良為娼。她被控虛報有人犯罪,今於粉嶺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欲了解被告背景再作決定,案件下午續訊。
辯方透露,被告本月回港後因意見不合而離開養父母家庭,一直沒有工作,裁判官感難以置信:「咁靠邊個食呀」。據悉,被告5年前因被判兒童保護令而偷渡回內地,本月18日入境時因被發現沒有出境紀錄及身份證而被調查。她起初稱被不自願地帶回內地,其後於警誡下承認沒有其事。有指她現時有兩名兒女。
法庭記者:黃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