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官媒:部分地方金融監管局或不再保留

熱度44票  瀏覽1次 時間:2024年1月05日 12:12
財經|官媒:部分地方金融監管局或不再保留
財經|官媒:部分地方金融監管局或不再保留

中國官方媒體《證券時報》報道,按照《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地方層面的改革任務力爭在今年底前完成的要求,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將有大的調整。

報道引述個省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相關消息人士透露,在省級以下的機構改革中,除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外,普通地級市、各區縣已設立的地方金融監管局或地方金融辦,可能將不再保留。改革後保留下來的地方金融監管機構的職能主要有3方面,包括黨建工作、傳統地方「7+4」金融組織監管,以及金融風險的防範處置工作。

消息人士稱,最終的地方金融監管機構「三定」方案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屆時關於機構改革的各方面議題也將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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