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生佔旺襲警判罰款4千元

熱度309票  瀏覽2次 時間:2015年5月26日 11:41

18歲文憑試自修生郭穎生,被指於去年11月25日晚佔旺區揮拳打中警員韓德政右面及右耳,被控襲擊警務人員罪,被判罪名成立。

案件今日判刑,法官指被襲警員及替被告錄取口供警員的口供可信,但被告口供不被接納。因此,被告襲警罪名成立。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有意圖襲擊警員韓德政,但考慮到被告只有18歲,是一名學生,屬於初犯。加上,此案案情並不嚴重,被襲警員身體亦無受傷。因此,被告被判罰款4千元,其中2千元為賠償案中警員被打跌的眼鏡費用。

法庭記者:凌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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