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不明氣體】8男女涉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等7罪 押6月杪再訊

熱度482票  瀏覽1次 時間:2020年4月29日 23:18
鄧皓仁(左一白衣)、彭國豪(綠衣)。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10月網上盛傳警方在大興行動基地內測試催淚氣體,有示威者感不滿遂前往該地叫囂、以鐳射筆及電筒照向警方,事件中共52人被捕。事隔半年後,8名年介15至27歲的男女被正式落案起訴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共7罪,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由於控方需就控罪合適性徵詢法律意見,故申請押後案件至6月29日獲准,其間被告各以現金1000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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