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否认将全面推行农村集体土地入市
“浙江人民富是因为农民率先富,浙江经济活是因为农村经济活,浙江发展快是因为农村发展快。”今年11月16日,浙江就“三农”工作60年成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大量的数据有力地证明了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历史性跨越。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变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备受各方关注。新闻发布会结束以后,记者就浙江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创新问题采访了省农办新农村建设处的负责人。
问:我是记者,在我的印象中,多年来浙江农村的各项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我想问的是,在下一阶段,浙江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将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在“浙江辉煌60年”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夏阿国同志就指出,当前我省已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就要更加自觉地把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和重点。在这一战略机遇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显得越来越迫切。下一阶段,浙江将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创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一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二是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流转;三是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与复垦;四是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五是深化征地制度改革。
问:为什么说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就能保障农民的权益?
答:浙江在强调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这是在农村改革30年后完善农村土地生产关系的又一次创新,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的一种用益物权。在具体的做法上,浙江将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保障农民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也就是说,农民对其的权益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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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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