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胡石根囚七年半

熱度101票  瀏覽40次 時間:2016年8月04日 09:34

【星島日報報道】「雅和博教會長老」胡石根,昨天上午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胡認定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包括利用地下教會宣傳「推牆」(推翻共產黨)思想,推動「顏色革命」,但因有悔罪表現,判刑七年六個月,他當庭表示不上訴。兩名「異見人士」周世鋒和勾洪國預計今、明受審。

  法院提供的直播畫面顯示,六十一歲的胡石根滿頭銀髮,頗顯蒼老,但精神尚可。面對法庭裁決,胡神情平靜,當庭表示「認為判決是公正的,我認罪伏法。」胡曾於一九九四年因犯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囚二十年,二○○八年刑滿釋放。

  檢方指控,胡自○九年後,以非法宗教活動為平台,網羅一些律師和職業訪民,散布顛覆國家政權思想,其亦與境外反華勢力深度勾連,一四年曾指派「接班人」勾洪國赴境外參加有「藏獨」、「疆獨」代表等參與「第九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接受推翻政權思想和方法的言傳身教。

  檢方續指,胡指使翟岩民組織一些職業訪民,通過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政府等方式,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在法庭調查階段,證人劉永平出庭作證稱,胡的主要思想是利用各種敏感案件引發各種矛盾,給政府施壓,推翻中國現行體制,在中國實現「顏色革命」。檢方出具勾洪國的證詞指,因為雅和博教會是基督教會,胡打着教會的旗子,利用地下家庭式教會宣傳「推牆」思想。雅和博教會被指未有依法登記。

  「我對自己所犯的罪行非常痛悔,」胡在最後陳述中表示,因長期受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影響,在反黨反政府犯罪泥潭愈陷愈深,他年老病,兩次住院治療都得到照顧,「我決心以後不再參與反黨反政府的活動。」

  法庭認為,胡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犯罪積極參加者,且系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應從重處罰,但因其如實供述案情且有悔罪表現,可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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