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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10月27日 09:10
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出席《基本法》論壇,首次開腔提到宣誓案釋法事件,他說,宣誓案釋法的由來與之前四次釋法很不同,他感到非常可惜,他認為是可以避免的。
黃仁龍表示,引發第五次釋法的是個別人士的各自表述,他認為很不值得,而且三層法院都表明根據本地宣誓法例的條件,法院都會判處明顯不接受、或蓄意遺漏作出誓言,而自動被取消資格;即使沒有釋法,結果也會一樣。
黃仁龍表示,必須明白在憲制和法律的層次,人大常委會毫無疑問有解釋《基本法》每一條條文的權力,但同樣毫無疑問這個權力,必須在極度克制及非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