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審理機場三跑司法覆核許可

熱度157票  瀏覽4次 時間:2016年3月01日 14:29

城大學生許倩珩、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以及社運人士古思堯,早前就行政會議於去年初批准興建機場第三條跑道的決定,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早前將三人申請合併處理,案件今開庭審理,以決定是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申請人之一黃浩銘今自行陳詞時,向法庭申請延期交待司法覆核理據,稱由於早前拒批法援,正等待上訴結果;至於另一名古思堯亦無委派代表律師及缺席聆訊。

代表城大學生許倩珩的資深大律師潘煕質疑,機管局無權向離境旅客徵收180元機場建設費,認為有關徵費屬於稅項,但機管局卻繞過立法會審批。潘又指,興建三跑將導致出現空域問題,並指有關決定觸犯《基本法》第130條,因該條文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負責區內的民用航空的日常業務及空中交通服務等。

其中答辯人之一行會一方回應指,機管局才是決定批准通過三跑方案的最終決定人,直指申請人告錯對象;又指即使法庭裁定向離境旅客徵收機場建設費的屬不合法,但亦不等於要撤回整個計劃。

對於申請人指興建三跑將導致出現空域問題, 代表行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民航處早於04年已和內地及澳門成立工作小組就有關珠三角空域的合作,而有關「空域合作」的決定已於年訂下,申請人現才提出司法覆核是重大延誤。

案件今午續。

法庭記者:劉瑋汶

建立時間:13:08

更新時間: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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