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實業、長江和記、長江基建及電能實業作出自願性公告,確認就財團或長江實業收購APA Group全部已發行合訂證券,財團已提交具指示性、且無約束力的有條件建議。
根據建議,財團或長江實業建議通過協議安排方式,按每一份合訂證券11澳元的現金代價向APA的證券持有人,收購APA 100%已發行合訂證券。如建議落實進行,財團其他成員將根據上市規則可能有所規定,尋求各自的股東批准,惟建議不會以取得股東批准為條件,因此長江實業可能會獨自進行無約束力建議。
長江實業副董事總經理兼長建副主席葉德銓表示,建議需符合若干先決條件,包括需通過盡職審查、獲取股東及政府機構的批准。收購建議目前仍在初步商討階段,未能確定最終是否會進行交易。
APA在澳洲證券交易所上市,在澳洲擁有並經營能源資產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