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港龍11月起 重收燃油附加費

熱度436票  瀏覽0次 時間:2018年9月28日 09:47
國泰及港龍航空率先宣布,將於11月2日起收取燃油附加費。(資料圖片)

【晴報專訊】民航處日前宣布今年11月起,航空公司可自行決定徵收燃油附加費與否,意味市民乘搭由香港出發的航班時或需付更高機票費用。國泰及港龍航空昨率先宣布,將於11月2日起收取燃油附加費,短途每程須付146元,長途每程則為652元。

此外,民航處新規定要求航空公司在銷售機票作報價或交易時,價格必須包括所有細項,列出如飛機乘客離境稅、旅客保安費、機場建設費等資訊,有助市民知悉航空公司的收費,提高其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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