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3人 涉欺詐及偽造文書買居屋

【晴報專訊】廉署昨公布落案起訴3名人士,涉向房委會作欺詐及偽造文書,以480萬元買一個筲箕灣東旭苑的白居二單位,而毋須向政府補回逾280萬元地價。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分別為36歲胡嘉朗,國際化粧品零售商產品銷售員,其39歲丈夫譚浩傑及38歲廣告公司東主謝國鴻。廉署稱,胡嘉朗及譚浩傑於2014年1月17日至6月5日期間,向房委會偽稱總收入不超過4萬元月入息上限,並提交由謝國鴻製造的虛假就業證明書,顯示為其廣告公司產品經理,月薪1.6萬元。
胡嘉朗及譚浩傑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謝國鴻被控一項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
更多晴報內容,請登入網站www.skypost.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