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貓皮燒毛餵狗 菜園男女各罰一千
【星島日報報道】在八鄉村屋經營菜園的中年男女,今年一月疑將死去家貓倒掛屋外,用火槍、利刀剝皮燒毛,以備煮滾食用,被巡邏警員意外揭發,警員以「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兩被告,男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家貓凍死,計畫以貓屍餵狗。任職荳廠工人的男被告於早前認罪,女被告昨於屯門裁判法院亦承認一項「使用貓肉作食物」控罪,兩名被告各被罰款一千元。
裁判官水佳麗昨判刑時指出,動物在香港是受到尊重及保護,也被視作為人類的朋友,而內地普遍可能抱着「食得就食」的心態,更稱「這便是香港與內地的分別」。而香港亦設有保護貓、狗的條例,尊重及保護動物等乃是屬於香港精神。水官更強調,若兩名被告要繼續在香港生活,要理解兩地的分別及價值觀。裁判官最後表示,接納貓隻凍死這個說法,但並不容許貓隻死後被當作食物。
女被告舒興巧的辯方律師求情時指,現年三十七歲的被告於四川的農村長大,持雙程證來港,她只有小學三年級的教育程度,與六十七歲的丈夫育有一名患過度活躍症、讀中三的女兒,另亦有領取政府津貼幫補家計。
辯方律師續稱,案發前被告向有以吃剩的食物餵飼該貓隻,故牠已把被告當作主人,當被告發現貓隻已經死亡時,抱着「食得唔好嘥」的心態來以貓屍餵狗,並稱被告對香港法律無知。而五十三歲的男被告唐勛光在求情時指,自己於本案發生前並沒有犯過事,今次因為不認識香港法例而「犯下大錯」,並感到非常後悔。
案情指,兩名便裝警員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在粉錦公路打石湖附近進行反罪惡巡邏,途經一間村屋時看見一隻貓被金屬鈎掛於屋外木梯上,看見有人穿戴着黃色手套並手持火槍燒掉貓的毛,男被告則正用刀割下牠的皮,貓屍旁邊有一鍋正在加熱的沸水。屯門傳票三四九三至三四九四號——二○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