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中介 社交網教假資料騙貸

熱度26票  瀏覽5次 時間:2016年4月25日 10:23

【經濟日報專訊】一名90後財務中介詐騙主腦,利用網上社交平台及通訊軟件(Facebook及WhatsApp),教唆急需金錢及有不良借貸紀錄的「年輕一族」合作,製造虛假資料,瞞騙財務公司及逃避法律責任獲利。

警方一連兩日行動,拘捕9男女,初步估計擬行騙金額約10萬元,但據悉未有成功個案。

擬騙10萬 惟未有成功個案

捕20歲姓李男子(主腦),與兩名分別17歲姓王男子、及25歲姓周女子骨幹成員,組成「3人組」,另外4男2女(年齡19至47歲),被捕人大部分為年輕人,相信他們因熟悉網上平台,同時因一時貪念「搵快錢」被招攬合作,淪為行騙集團成員。9人同因涉嫌串謀行騙罪被捕,其中1男1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其餘人士仍被扣查;警方表示,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稍後還有其他人士被捕。

報失ID銀行 避刑事責任

行動中,警方檢獲一批文件、銀行卡及手提電話,昨晨8時許,警方再押解其中一名疑犯,返回沙田火炭樂景街御龍山寓所搜查,但未有發現。

大埔警區重案組督察李書權指出,犯罪集團骨幹成員自稱是財務中介,在fb及WhatsApp上張貼廣告,聲稱可為急需金錢或有不良借貸紀錄人士,容易向財務公司借款達40萬至50萬。

當有關人士有興趣與他們接洽,便教唆他們更改個人資料向財務公司借貸,包括身份證、地址等資料,然後到合資格財務公司進行借貸,以圖瞞騙財務公司的審查機制;又教借貸人取得貸款後,報失身份證及銀行卡,藉以逃避刑事責任。

李書權又說,基本上詐騙集團是招攬「年輕人」一同行騙,但誘使同謀時,亦欺騙參與人為他們整理虛假文件榨取金錢,涉款約10萬,至其後成功借貸、再要抽取佣金。

李書權呼籲市民,如欲申請貸款,須光顧信譽良好的公司,同時必須留意合約條款及服務費金額,以免招至金錢損失及墮入犯罪集團陷阱進行違犯行為。根據法例,串謀詐騙罪最高可處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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