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查高鐵延誤報告出爐 港鐵應為隱瞞工程延誤負責

熱度264票  瀏覽3次 時間:2016年7月06日 12:48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調查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建造工程延誤的背景及原委專責委員會今日發表報告,批評政府對高鐵香港段工程監管不足,又指港鐵前高層蓄意隱瞞工程延誤,港鐵應負上責任。

  報告指,政府是高鐵香港段的擁有者,而且工程規模及耗資相當龐大,路政署是政府第一道防線,理應在監察和核實港鐵在工程項目的表現時擔當更主動的角色;又認路政署可能因港鐵過往推展鐵路項目紀錄良好,而過份信賴對方。報告又指出,路政署就評估工程完工日期所採取的做法極不理想,未有善用工程監核顧問嘉科。雖然嘉科一再就工程持續滯後及追回進度成效不彰而提出警示,但政府仍接納港鐵的保證,顯示署方對港鐵不合理地信任。

  報告指出,運輸及房屋局原定在13年11月向立法會匯報工程延誤,但局方跟港鐵舉行會議後,政府決定把疑點利益歸於港鐵,以小心的措詞表述,顧及港鐵提出不放棄15年年底完工目標,以便公司督促承建商加大加度趕工的考慮。不過委員會認為,當工程已經近乎沒有可能達到目標完工日期時,公眾應有權盡早知悉真實情況,當局不應為利便營商犧牲公眾知情權。

  委員會又認為,港鐵在推展如此大規模的項目時,竟然只依賴時任行政總裁韋達誠和執行委員會,而兩者又只依賴前工程總監周大滄提供的資料及意見,認為做法實在難以置信。大部分委員都認為,周大滄及韋達誠有蓄意隱瞞工程延誤,而港鐵亦需為二人蓄意隱瞞的行為負責。至於運房局、路政署或其任何人員,大部分委員認為均沒有蓄意隱瞞。

  今次報告未獲全數委員簽署,在13名調查委員成員中,只有8名建制派委員簽署,另外5名泛民委員因為不滿報告字眼,未有簽署報告,並計劃發表少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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