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京都议定书》?
上海赵先生:最近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中经常提到《京都议定书》,到底什么是《京都议定书》?
兴业证券上海天钥桥路营业部:《京都议定书》(全称《联合国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是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美国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核准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在2002年也正式批准《京都议定书》。经过近8年争执,《京都议定书》获得120多个国家确认履行公约,议定书在2005年2月26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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