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將軍澳橋底製炸藥 12歲中一男童被捕

熱度4票  瀏覽1次 時間:2026年5月06日 11:19
am730
涉案男生在將軍澳一處橋底進行相關實驗。
涉案男生在將軍澳一處橋底進行相關實驗。

一名12歲中一男生在將軍澳橋底涉企圖製造炸藥,並將製作過程上載至社交平台,更暗示已成功製作,昨日被警方拘捕。警方指,事件幸未造成任何人命傷亡或財物損毀,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警方前日接獲舉報,指有人在社交媒體平台公開發布進行化學實驗的片段,片中人士更聲稱正在製作炸彈,並暗示已成功。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同日在將軍澳區以「企圖製造炸藥」罪名拘捕一名12歲讀中一男童,涉嫌於周日在將軍澳一處橋底進行相關化學實驗。行動中檢獲電腦、手機、疑是炸藥的白色粉末和防毒面具等。

廣告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重案組署理總督察蔡定光 跨部門反恐專責組署理警司利子津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重案組署理總督察蔡定光 跨部門反恐專責組署理警司利子津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重案組署理總督察蔡定光表示,涉案地點位於橋底,並鄰近公眾休憩處及緩跑徑。事件幸未造成任何人命傷亡或財物損毀,惟若化學實驗失控,後果不堪設想。他又指,被捕人未有穿着任何防護裝備,在公眾地方進行化學實驗,是漠視自己及公眾安全。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在現場檢取相關化學物質,會調查男童的動機、是否受人教唆等。

延伸閱讀

尖沙咀金舖職員遭搶劫 3男女落網50萬金飾全數起回

on.cc 東網

「菜檔小天后」天水圍銀主舖2,100萬沽 5年前半億買入 貶值近六成

28Hse.com

強調互聯網非法外之地

蔡定光補充,製造炸藥不論是否成功,數量及威力大小,均屬嚴重罪行。任何人製造爆炸品,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而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最高可判監20年。警方強調,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警方會持續透過網上及實體巡邏,維護公眾安全。

跨部門反恐專責組署理警司利子津表示,近期留意到「自我激化」在全球有年輕化趨勢,如市民有所察覺應舉報。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1028830/涉將軍澳橋底製炸藥-12歲中一男童被捕?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

頂:1 踩:1
對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當前平均分:0 (0次打分)
對本篇資訊內容的質量打分:
當前平均分:0 (0次打分)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