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公布:做好垃圾分类个人可奖500元

熱度526票  瀏覽5次 時間:2011年9月09日 09:14

市城管委公布奖励办法征求市民意见

新快报讯 记者 李佳文 实习生 张瑜 报道 广州市力争今年内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评价及奖励办法!市城管委已在网站上公布《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价及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9月18日前市民都可以提建议。意见稿中,市城管委提议做得好的个人或家庭可奖励500元,做得好的单位奖励5万元。

垃圾投放要求准确率达80%

新快报记者从市城管委分类处方面了解到,出台评价及奖励办法是根据今年4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市城管委希望出台一套具有客观性、可操作性的评价方法,鼓励市民积极参加垃圾分类。

根据征求意见稿,生活垃圾分类的一般要求是居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需低于每人每日1公斤。每1栋楼或100户居民家庭设1个有害垃圾回收容器;人行道、休闲区等公共区域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废物箱。居民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80%以上,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有偿收运。

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评价一般应由3~5人组成的检查组实施,采用每月暗检、年底明检、随机抽查或重点选择区域的方式进行。每次检查至少询问20名以上的居民,检查至少30个以上分类收集容器。

每年2月公布结果和表彰

据市城管委分类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奖励的范围是否仅限定在16条先行试点街道,这方面需要征求市民意见后再做决定。垃圾分类的奖励对象为区(县级市)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单位、家庭和个人。奖金由对应层级的政府部门负责。区(县级市)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奖励工作由市城管委负责,单位、家庭和个人的奖励由各区(县级市)城管局具体负责初评和推荐。

据了解,垃圾分类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年度任务量及评价成绩,由市城管委分配各区(县级市)推荐名额。评比结果将在城管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每年2月公布评价结果并进行表彰。

垃圾分类主要设三个奖项

●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单位奖:

年度评价达到一级标准的,由市政府负责奖励,颁发奖牌,每个单位奖励5万元。

●环境友好家庭奖:

对居民家庭达到“环境友好家庭”条件并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社区宣传、推广等活动且成绩突出的,颁发荣誉证书,每户奖励500元。

●生活垃圾分类贡献奖:

对积极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者、推动者以及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且成绩显著的企业进行奖励,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500元,企业颁发奖牌,每个奖励1万元。

征求意见时间:9 月 8 日——9 月 18 日。

反馈意见途径:市城管委分类处

地址:文明路贤思街 34 号,邮编:510130

电话:83639304 传真:83639340

电子邮箱:gzcgflc@ 163.com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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