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苑裝修 3公司涉合謀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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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報專訊】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控告3間工程公司及另外2名獨立人士,在首個綠置居項目新蒲崗景泰苑至少178個單位服務時,涉及編配顧客及協調定價等行為,有違《競爭條例》。
涉事3間工程公司為聯合金輝、金光及豪景,競委會指他們於2017年6月至11月期間,在景泰苑提供裝修服務時,從事編配顧客及協調定價的合謀行為,正向審裁處作出申請,宣布這些公司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另兩人被控
競委會亦指陳金水及林保旺兩人參與其中合謀定價的部分,要求根據《條例》第101條向陳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並申請對以上5個持份者施加罰款。競委會亦請審裁處頒令,制止或禁止這些公司及人士就房委會裝修承辦商制度下的任何裝修工程,訂立或參與任何反競爭協議。
競委會指,截至今年8月底接獲逾3,200宗投訴及查詢,近3成疑涉合謀行為。競委會行政總裁冼博崙指,這次以公共房屋居民為對象的合謀行為採取執法行動,是第2宗入稟的同類案件,亦是首次向牽涉有關行為的個別人士提訴訟,強調即使是個人,從事合謀行為就要預期面對法律制裁。
記者︰李明佑
編輯:林子豐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