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判刑|李家超:重判廿年彰顯法治,大快人心|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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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判刑|李家超:重判廿年彰顯法治,大快人心|Yahoo
黎智英案判刑|李家超:重判廿年彰顯法治,大快人心|Yahoo

【Yahoo新聞報道】壹傳媒創辦人,78 歲的黎智英因為 2 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 1 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 月 9 日)被高等法院判監 20 年,其餘 8 名被告則被判監禁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不等。《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各被判罰款 3,004,500 港元。港府下午 1 時 20 分發稿,引述行政長官李家超指,「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 20 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李家超又指,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歪曲事實、蓄意製造社會對立、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犧牲人民福祉,賣國禍港,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利益,「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稱市民遭《蘋果》荼毒 2,400 人因「黑暴」罪行承擔後果

李家超提到,黎智英危害國安罪行傷害了國家、香港和市民的利益,法庭經過 156 日公平公正公開聆訊,審視了各方證物和證供,「鐵證如山,證實了黎智英的反中亂港主腦角色,行為齷齪無恥」;又形容今次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首案罪成,屬於「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雖然黎智英遭重判,但李家超指部份市民和青年年來已遭黎智英和《蘋果》荼毒,變得激進暴戾,在「黑暴」期間破壞,甚至「策劃恐怖活動」,「截至去年底,有超過 2,400 人因『黑暴』期間所犯的大小罪行,承擔法律後果,可見黎智英團夥及《蘋果日報》的惡貫滿盈。」

政府發言人:無恥充當外部勢力爪牙

港府發言人就指,法庭早前頒下的裁決清楚指出黎智英為案中主腦,控制和利用《蘋果日報》荼毒社會,多次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採取敵對行動,又指黎的「歹毒圖謀」跨越《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並形容他「他無恥地充當外部勢力的爪牙」,危害國安。

黎屬本案主腦成加刑理由

發言人又引述判刑理由書指,黎智英請求外國進行制裁的行動,在《國安法》實施後只有形式上改變,並無實際上改變;「法庭清楚指出黎智英是本案的主腦和推手,是加重其罪責的因素,所以提高了他的量刑起點。」就有關裁決,特區政府將「依法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亦會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斥責美西國家、媒體、政客等抹黑

發言人亦提到,自特區政府依法打擊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以來,多個美西方國家、境外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不斷抹黑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亦在審訊期間虛構黎智英的健康問題,「這些圖謀都在法庭公平公正的公開聆訊中不攻自破。」

反駁黎智英健康問題

對於黎智英的健康,發言人指懲教署一直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確保羈押環境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包括充足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環境、合適和適時的醫療支援等。對於外界指黎遭單獨囚禁,發言人將其形容為「黎智英與其他在囚人士中止交往」,並指其為「按黎智英本人的意願,考慮了所有相關因素後由懲教署依法作出」,黎的在囚權利並不會因其個人身分或與其他在囚人士中止交往而被剝奪。

最後,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已經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它將跟《國安法》渾然一體,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保障,特區會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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