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案今日判刑,法官判曾蔭權入獄20個月,不能緩刑。
今早曾蔭權從伊院登上囚車,被押解往高等法院聽取判刑。高院於今早十點開庭,曾蔭權於上周五晚被8女1男陪審團以大比數8比1,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即沒有向行會申報,他正與雄濤大股東黃楚標商議租住深圳東海花園豪宅一事。
另外,被律政司檢控的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上周五晚陪審員未達成有效裁決,控方申請重審,今天法官和控辯雙方商議後,定於9月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