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指簽確認書做法  毋須尋求人法釋法

熱度109票  瀏覽5次 時間:2016年7月27日 11:11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做法,看不到有需要尋求人法釋法。

  曾鈺成解釋,法治是本港的基石,若要在制度上作規限,須透過立法,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做法,事件不牽涉對基本法的爭議條文,所以不適用於人大釋法範圍。選管主任是有責任確保所有參選人的參選資格,一定要有法律依據,才能決定是否剝奪參選人的資格,不能純粹因參選人不簽署確認書而不讓對方參選。

  曾鈺成認為,港獨主張令中央和港府擔憂,但不會獲廣泛認同,要壓止港獨,必須增加社會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主張港獨的人不應參選立法會,議員上任時亦需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人士會被質疑自相矛盾,有誠信問題。

  他又指,雖然一旦有主張港獨人士當選為立法會議員,會開了缺口,對社會發展很危險及帶來衝擊,但權衡輕重,政府不能採取令人感覺將法律置之不理的措施,這樣會對一國兩制造成傷害,將付出很大代價。

  另外他在一個電台節目上再被問及會否參否參選下屆特首時,他指是否參選,除了要考慮社會是否需要你,使命感和責任感外,要有自知之明,不能強出頭,否則不會有好結果。更笑言,要學現時好幾位熱門參選人的答案「等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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