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梁國雄涉嫌於在任立法會議員期間,接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捐款後,無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被廉署落案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早上在區域法院裁決。梁國雄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梁國雄早前否認控罪,他於今天早上9時半到達法院,在法院外,梁國雄批評前特首梁振英公報私仇,又指他縱容警員襲擊示威者,指目前心情如其橫額所言「公道自在人心」,希望香港市民能夠站穩陣腳,在一地兩檢問題上捍衛香港價值。
泛民成員及社民連成員到法院外聲援梁國雄,此外,「珍惜群組」10多人到庭外,向梁國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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