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涉欺詐房屋署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一家四口,其中的母親被指於5年間,未向房屋署繳付地價而非法出租一個粉嶺祥華邨的公屋單位,共獲約26萬租金。被告許惠想(53歲,無業)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並因償還補地價金額約180萬元的事宜向法庭申請押後判刑,今終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8星期。
裁判官指出,即使被告已償還補地價的金額,但她有預謀地犯案,而且若她一開始就遵守規例,根本毋須交還相關的款項,同時法庭需向社會明示因個人利益而欺騙房屋津貼的嚴重性,故認為社會服務令或緩刑的刑罰均不合適。
法庭記者:黃顯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