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告曹貴子等24人 揭股權不當轉移

【星島日報報道】康宏環球(1019)股權爭奪戰升溫,康宏昨日入稟高院,控告包括執行董事曹貴子、主席王利民等二十四人及四家公司,控告該等人士不當轉移資金等,其中包括最近入股成為大股東「佳兆業」(1638)主席郭英成之子郭曉群,並向各人追討損失。更重要的殺着,是要法庭頒令郭曉群等人的持股無效,令月底由郭氏召開議決踢走八名董事的特別股東會,隨時流會。
康宏環球昨日指出,就涉嫌被人不當轉移該公司資金,導致該公司出現重大財務損失及損害一事,入稟高等法院向二十八名被告人追討損失。
入稟狀同時要求法庭頒令被告郭曉群、陳佩雄兩人持有的股份無效,以及裁定曹貴子與其相關人士的行為不誠實及不可靠,違反董事責任,要求賠償、並要求法庭頒禁制令。康宏並表示,將繼續調查事件,其他監管及執法部門亦正進行調查,不排除未來會加入其他被告人及申索。
根據入稟狀披露,三家原告公司,分別為康宏環球控股、康宏財務和康證;二十八名被告之中,包括二十四人及四家公司,主要被告包括,被列為首被告的曹貴子、日前被廉署拘捕的康宏管理層主席王利民、副主席馮雪心、執行董事陳麗兒和前行政總裁麥光耀,以及成為康宏主要股東的郭曉群和陳佩雄等。至於四家被告的公司,均與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點名「謎網50」的公司有關。
據悉在入稟狀提及的二十八人之中,有部分人士亦被廉署約見會面。今次康宏股權爭奪戰之中的「重要人物」曹貴子,一直沒有現身,有傳已經離港。
入稟狀指,曹貴子早於二〇一三年逐步控制康宏,為鞏固在康宏的控制權,透過加薪等行為,令王利民等人聽從他的指示行事,並同意不揭發曹的不恰當行為。入稟狀指出,雖然曹貴子大部分時間均沒有在康宏擔任正式職務,但曹貴子仍然可以操縱公司事務,或者替康宏進行各種交易,秘密在於一個電郵戶口。
入稟狀披露,曹貴子是透過一個不具名的gmail電郵戶口,與其親信聯絡,從而影響公司運作。康宏雖設有信貸委員會成員,但這只是曹貴子的橡皮圖章。其中兩名成員,月薪分別只有二萬七千元以及四萬元,並且只有中學學歷,根本只是兩個沒有足夠訓練和經驗的初級職員。不過,他們卻在曹貴子等人的指示之下,批出大額貸款。
入稟狀亦披露了郭曉群吸納康宏股份的過程。入稟狀指,郭曉群購入康宏股份方式不當,他在約一個月內,即由七月七日至八月十六日收購涉及非法轉讓股權,或經所謂的獨立承配人在市場經協調或有系統的方式,在不為康宏股價帶來顯著影響下收購股份。當郭曉群於八月十六日買入康宏的股份接近三成就停止,其後由被指是佳兆業前高層陳佩雄接力收購,十月三日陳佩雄持有百分之二點〇二康宏股份,而陳佩雄被指把收購多得的康宏股份,存放於由郭英成所控制的鴻昇證券。所以郭曉群和陳佩雄二人合共已持有百分之三十七點一七康宏股份。
入稟狀指,這些股份均涉及曹貴子有預謀的安排,以掩飾此前的不當行為。所以康宏要求法院裁定有關股分配售無效,這些股份亦須作廢,在這些行動前須禁制郭曉群等人,行使投票權及轉讓股份。
十一月初,郭曉群提出罷免包括陳毅凱、吳榮輝、陳麗兒、曹貴子、汪弘鈞、陳毅生、潘鐵珊、麥家榮董事職務,並任命張潤深、張加銘、曾勁、李澤浩、李兆良為董事,並定於本月二十九日召開特別股東會議決,若郭曉群等人的持股被裁定為作廢,將會失去投票權,相信也是康宏今次入稟高院的目的之一。
對於康宏指控的對象其中為郭曉群,佳兆業回應指,康宏純粹為郭曉群的個人投資,與佳兆業集團無關,陳佩雄亦非佳兆業集團的員工。佳兆業認為有人借事件來攻擊公司,會依法保留追究權利。
康宏入稟高院,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估計是康宏自保的做法,亦是現管理層想與曹貴子等人劃清界線。譚紹興認為下周五(二十九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是一大關鍵,由於事件仍在進行中,現階段很難作出今次康宏股權爭的結果,因為不排除原告康宏後續有新的資料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