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將判刑 戴耀廷列首要分子 大部分被告已還柙3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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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民主派顛覆政權案即將判刑,45名罪成被告早前分批求情,期間各辯方律師為他們的當事人爭取最低的刑期。

民主派顛覆政權案周二判刑,案中除劉偉聰和李予信外,其餘45人被定罪,今年6至9月期間分批求情。

控方指,初選五名被指「組織者」是案中「首要分子」,他們最高面臨終身監禁,但初選發起人戴耀廷指他無法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應只判囚兩年。

另外三名「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出任從犯證人,爭取減刑大約一半,控方亦同意他們符合減刑條件。

至於其餘40名初選參與者,當中前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陳志全和屬抗爭派的劉頴匡、鄒家成等16人自認是可判監3至10年的「積極參與者」。

另外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林卓廷、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等15人認為自己是判監3年以下的「其他參與者」。

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梁國雄等9名被告則未有具體說明。45名被告最終屬於哪個級別,要視乎法官的判決。

影響刑期還有求情因素,七名被告獲政府前高官或建制派人士寫求情信。有被告改變立場,彭卓棋到基本法基金會工作;林景楠則指,參與初選是「中了別有用心國家的計謀」;亦有被告利用求情在庭上表達政見,最終被法官阻斷;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是唯一不求情的被告。

案中47名被告2021年2月被起訴,31人認罪,16名不認罪被告去年。經歷過百日審訊,到今年5月14日被裁定罪成,名被告被起訴後就一直還柙,至今已超過3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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