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要为并购重组做出更大贡献
对中国股市来说,重组又可以分为对历史遗留企业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式的重组,也就是“苦菜花”和“牡丹花”两大模式。对我们来说,更重点的是前面一个问题。
面对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存留在资本市场的困难公司,你现在让它退市、让股民破产,既不现实也不公平。用重组来解决问题,既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
绩差公司重组,停牌时间就要长一点。
在因为特殊历史背景而形成的大量绩差公司的重组问题上,不能说“政府远离市场”这样的话。
黄奇帆
□本报记者 张德斌
近几年来,重庆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重庆5家金融机构、10多家上市公司、一批国有企业成功重组,积累了值得借鉴的丰富经验。重庆是如何做到这些的,在地方政府推动企业重组方面,重庆又是如何认识和行动的。记者就此专访了重庆市市长黄奇帆。
重组是永恒的主题
中国证券报:您对重组有着深刻的认识,能否将您的认识作一个简要的表述?
黄奇帆:从经济角度看,世界经济可以重组,区域经济也可以重组,企业的经济状况也可以重组。重组是经济发展中永恒的主题。
所谓重组,它的目的可以表达为四个方面。一是为解困而重组。宏观上为应对一个区域的危机而进行重组,微观上为帮助一个企业渡过难关而进行重组。二是为取得发展资金而重组。企业发展到一个特定阶段,需要有更多的资金投入。上市融资是企业获取低成本发展资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三是为优化资源配置而重组。在企业重组的过程中,各种市场要素、企业的各种资源都流向了最需要的地方,流向了最能产出经济效益的地方,这就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四是为转变企业制度而重组。企业上市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转制的过程。通过股票上市,家族式企业、国有企业变成公众企业,这就是为转制而重组。
中国证券报:我国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与欧美相比,主要区别在哪里?
黄奇帆:并购重组对我国证券市场有着特殊的意义。在欧美资本市场,重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金,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为了不退市而进行的重组很少。在欧美市场,企业不行就退市,到市场外面去重组,重组好了再来上市。而在我国,因为退市制度实施得不够好、不够坚决,另外也是为了维护股市稳定和社会稳定,往往就在市场中对困难企业实施危机拯救式的重组。
“苦菜花”重组暂为重点
中国证券报: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还存在大量的ST公司,它们在我国并购市场中占有相当的份额。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黄奇帆:在我国上市公司里面,困难企业确实比较多。其原因我看有两条。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一是现实为了稳定而不退市。历史遗留多,又没有退市机制,导致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受到不利影响。
对中国股市来说,重组在四大功能发挥作用的时候,又可以分为对历史遗留企业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式的重组,也就是“苦菜花”和“牡丹花”两大模式。对我们来说,更重点的是前面一个问题。
中国证券报:历史遗留问题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您对这个问题怎么认识,应该如何应对?
黄奇帆:我国证券市场1990年代初起步的时候,国内大多数人不懂股市,企业上市主要靠组织推进。上面给各个省分配上市指标,地方政府拿到上市指标后,谁企业困难了就把指标给谁去融资。所以第一批上市的都是中小企业,资产质量都很差。当时真正的国有大企业、好的企业,地方政府都不舍得让它们上市。可以想见,这样的企业,它一上市很快就进入了新的困难期,一直熬到现在。
还有一个阶段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那时业界已认识到,上市企业应是优质企业,并不再搞指标配额分配。但还有一个认识问题没解决好:你是优质企业还上市?锦上添花不公平。这就提出了“一拖二”、“一拖一”。优势企业上市的时候捎带一两个困难企业,把困难企业拖进了股市。这些困难企业虽然上市了,但由于机制没转,再加上先天不足,也会重新陷入困境。
面对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存留在资本市场的困难公司,你现在让它退市、让股民破产,既不现实也不公平。对这样的公司,用重组来解决问题,既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简单地用市场方式,让它们直接退市,一是量太大,会造成股市不稳定;二是从问题来源分析,这样处理也不公平。所以,用重组的方式,有特定的战略意义。一个省解决十来个,30个省解决三四百个,就可以把市场中最困难的问题解决了。
用停牌逼绩差公司重组
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重组中防范内幕交易是一个难题。按您的思路,这样集中处理大量绩差公司的重组问题,怎么保证市场公平?
黄奇帆:在重组过程中怎么防泄密、防内幕交易,这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我的观点是,只有停牌才能防范泄密。我国目前的做法是一般停牌5天,宣布重组的停牌不能超过1个月。其目的是既防内幕交易,又保证投资者的交易权。这个标准,用于优势公司重组是没有问题的,但要套到绩差公司重组上就值得商榷。绩差公司重组往往涉及债权债务、裁员下岗、诉讼纠纷、资产剥离、资产处置等复杂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没有一年两年是搞不清的。
所以在停复牌问题上一定要区别对待。优势企业重组比较容易,一旦启动,停牌一个月就行了。绩差公司重组,停牌时间就要长一点。我的建议是,一旦启动,直到重组完毕才复牌。可以规定一个标准,比如当上市公司连续两年ST,或者怎么样,就无条件停牌,不重组就不复牌。用停牌逼重组。
特殊时期政府应推动重组
中国证券报:在绩差公司重组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发挥怎样的积极作用?
黄奇帆:推动上市公司重组,地方政府责无旁贷。在证监会的政策法规、操作要求的支持下,地方政府对绩差公司重组给予协调支持,是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的一条重要途径。地方政府推动重组的好处是,人员下岗问题、战略投资者引入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问题等等,都可以比较公正公平又比较高效地解决。在因为特殊历史背景而形成的大量绩差公司的重组问题上,不能说“政府远离市场”这样的话。让企业在困难的情况下,遇上什么机会就什么机会、自生自灭,这样的想法是不负责任的。重组都有个第三方。发达国家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是投资银行做第三方,但在重大危机发生时,政府也会出手直接牵线搭桥,充当重组推手。在我们国家,大量的ST企业或历史遗留问题与国有企业有关,政府或政府的代表——国资委进行重组推动更是理所当然。总之,“政府远离市场”这句话在一般的正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在危机时,特殊时期政府适当创造条件,支持重组,以避免多米诺骨牌效应发生,维护经济秩序是完全必要的。
在重组过程中,实现各方多赢,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任何一个绩差公司重组,都会涉及五种利益——原有的大股东、二级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债权银行、拟进入的第三方战略投资者和当地政府。
重组过程中,这五方都得退一步,才会实现多赢。从银行方面说,企业重组成功总比破产能多清收一些贷款。所以银行要妥协,减免部分债务。但如果你让银行豁免全部债务,那银行也不干,它宁可把公司逼死。所以银行要背一点坏账,但不能全都让它背。股民也要让一点。企业重组成功、起死回生了,地方政府可以多收税、多就业,所以地方政府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也要表示些什么,比如税收优惠。几十亿资产交易、过户,地方政府在税收上减一部分、免一部分,对企业意义非同小可。
重庆5个金融机构、10多个上市公司、一批国有集团的重组,大体上都取得了成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经验,就是按照资源优化配置和帮助困难企业解困的原则来进行重组,照顾到了各方的利益,政府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扶持。
CFP图片 合成/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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